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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至)5月 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4-1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性农机保险市场主体公开招标项目-1包

为有效推动唐山、廊坊、张家口(1包)区域内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提高对农业机械所有人、驾驶人和农机事故受害人保障程度,降低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机保险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需在项目1包区域内选择确定1家政策性农机保险承办机构为该地区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的承办机构需满足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涉农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共3年。

177万元

2021年5月

2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性农机保险市场主体公开招标项目-2包

为有效推动石家庄、秦皇岛、沧州(2包)区域内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提高对农业机械所有人、驾驶人和农机事故受害人保障程度,降低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机保险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需在项目2包区域内选择确定1家政策性农机保险承办机构为该地区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的承办机构需满足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涉农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共3年。

220.5万元

2021年5月

3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性农机保险市场主体公开招标项目-3包

为有效推动保定、衡水(3包)区域内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提高对农业机械所有人、驾驶人和农机事故受害人保障程度,降低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机保险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需在项目3包区域内选择确定1家政策性农机保险承办机构为该地区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的承办机构需满足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涉农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共3年。

205.5万元

2021年5月

4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性农机保险市场主体公开招标项目-4包

为有效推动邢台、定州、辛集(4包)区域内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提高对农业机械所有人、驾驶人和农机事故受害人保障程度,降低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机保险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需在项目4包区域内选择确定1家政策性农机保险承办机构为该地区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的承办机构需满足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涉农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共3年。

405万元

2021年5月

5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性农机保险市场主体公开招标项目-5包

为有效推动邯郸、承德(5包)区域内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提高对农业机械所有人、驾驶人和农机事故受害人保障程度,降低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机保险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需在项目5包区域内选择确定1家政策性农机保险承办机构为该地区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提供政策性农机保险服务的承办机构需满足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涉农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共3年。

492万元

2021年5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104/20210400019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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