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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拟推荐申报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名单的公示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4-15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1〕2 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申报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查、自治区召开全区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遴选会议进行复核评审,拟推荐贵港市平南县等5个县作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0日。

  如对公示对象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3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办公楼1514室,联系电话:0771-2182533。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拟推荐申报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名单

  

  

  附件

  

  拟推荐申报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名单

  

  1.贵港市平南县

  2.梧州市藤县

  3.来宾市忻城县

  4.玉林市容县

  5.桂林市灵川县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8363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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