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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4-15

  川农业种站〔2021〕3号

  

  各有关单位:

  自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和认定制度实施以来,我省依法推进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和认定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和《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品种创新活力,提高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品种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受理审查工作。按照《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规定,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29种作物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品种登记实行国家统一登记,省级具体负责登记受理和审查工作。根据《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规定,未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可采取自愿原则申请品种认定。登记(认定)品种的申报材料应当合法、真实、准确,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已登记品种需要变更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以及随着种植区域变化需要补充完善栽培技术要点、注意事项等内容的,申请者应向省级品种登记受理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省级品种登记受理审查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农业农村部统一变更。

  二、规范开展品种试验。为指导申请者科学、有效开展登记(认定)品种的适应性(多点)试验,申请者在开展试验前,填写《拟登记(认定)品种试验报备表》(附件1),将试验地点、试验点数量、试验负责人等信息报送省种子站品种登记科和草业中心草种科相关人员。省种子站和草业中心根据报备情况,组织辖区有关种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品种试验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三、规范开展品种特性测试。申请登记(认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需提供品质分析、抗性鉴定、转基因成分、DUS测试、DNA检测等报告。上述检测可由申请自主开展并出具报告,也可由申请者委托有鉴定、测试和检测资质单位检测。开展自主测试的申请者,在进行品种特性测试前一个月,填写《拟登记(认定)品种特性测试方案报备表》(附件2),并报送省种子站品种登记科和草业中心草种科相关人员。省种子站和草业中心根据报备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单位的鉴定、测试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核查测试能力,确保品种特性测试的科学性。

  联系人:李 欣(粮食作物、糖料、蔬菜、果树、茶树、食用菌、小杂粮、桑树苎麻)

      唐仕香(油料作物、药用植物、热带作物)

      张瑞珍(饲草)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路5号

  联系方式:李 欣028-85588271、1121696670@qq.com

       唐仕香028-85588103、773442607@qq.com

       张瑞珍028-85559021、172251513@qq.com

  附件:1.拟登记(认定)品种适应性试验报备表

     2.拟登记(认定)品种特性测试方案报备表

  四川省种子站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拟登记(认定)品种适应性试验报备表

  附件:2.拟登记(认定)品种特性测试方案报备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3/26/29d5f35277ab45f1a3ca3ef8b8006b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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