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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以“三个突出”抓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4-15

  自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农业农村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完善制度等方面,认真组织厅机关17个处(局、办)和28个厅属事业单位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自查自纠突出“实”。围绕自治区发改委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在建项目人员数字化、招投标制度建设完善化三项管理工作,对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查问题参照清单》31类问题和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自查的34个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农业农村厅自查任务清单,要求各单位摸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家底,按照规定和要求逐个项目查,逐笔资金核,逐个问题分析,通过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

  二是整改问题突出“真”。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专项治理工作重要任务,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个性问题进行即查即改。对自查中发现的12个问题,对照政策依据和工作实际,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如:对出现委托实施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未公示、制定招标文件不规范等问题,对项目单位主要领导采取分级约谈批评,并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文件培训。对行业管理和共性问题逐步整改。针对自查过程种发现的农业项目招标采购未实现信息化问题,将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局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农业项目指标纳入信息化大数据管理。逐步研究编制重点项目招标采购项目共性范本。针对项目实施单位招标采购政策掌握不到位和政府采购合同未公告问题,年内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通过邀请相关专家授课和答疑的方式,进一步学懂政策,弄清程序,规范管理。

  三是提升管理突出“治”。通过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的开展,帮助各单位进一步厘清项目性质、发现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管理程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聚焦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割除病灶,有同类型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以点带面推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招标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组织各单位对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的法规、政策和文件进行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审批、预算管理、采购计划、合同执行等业务管理水平。规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问题整改中,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针对不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运用了约谈、批评、面对面教育等手段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廉洁意识。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104/t20210408_2704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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