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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桂农厅公告〔2021〕38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5-24

  为做好我区兽药经营管理工作,依据拟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厅组织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评定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2),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27日前反馈书面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x8628@163.com。

  2.通讯地址: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科,电话:0771-3120183,邮政编码:53000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89308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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