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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世界蜜蜂日(5•20)”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5-24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传播蜜蜂文化和弘扬蜜蜂精神,充分发挥养蜂业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养蜂学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第五届“世界蜜蜂日(5•20)”主题活动,将今年活动主题确定为“小蜜蜂,托起乡村振兴大梦想”,并将中国西南区主会场设在江油市。

  我省是全国蜂业大省,养蜂已成为我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独具特色的绿色产业。为展示蜂业人对“小蜜蜂,托起乡村振兴大梦想”的追求,促进全省蜂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蜜蜂日(5•20)”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蜜蜂,托起乡村振兴大梦想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主会场:江油市中坝剧场(江油大剧院广场),5月19日报到和布展,20日开展活动。

  (二)分会场: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地自行确定,在主题活动周(5月17-22日)开展。

  三、活动倡导

  (一)“蜜蜂授粉月下老人作用当刮目相看”;

  (二)“关爱蜜蜂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健康”;

  (三)“每人每天食用一匙成熟蜜”;

  (四)“科技创新驱动蜂业高质量发展”;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四、活动内容

  组织蜜蜂文化、农作物蜜蜂授粉、蜂产品健康知识宣传;开展蜂产品展示、推介和品鉴活动;展示蜂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开展蜂业发展形势、蜜蜂遗传资源保护、蜜蜂健康高效饲养技术、蜂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题讲座;标准化示范蜂场观摩等。

  在主题活动周期间,各地可组织农业科研机构、蜂业企业、养蜂专业合作社、蜂业协会、示范蜂场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世界蜜蜂日(5•20)”主题活动,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并于5月25日前将活动情况及相关图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蜂业管理站。

  (二)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统筹安排2名蜂业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主会场活动;本着自愿的原则,请各地组织本辖区不超过2家蜂业企业(养蜂专业合作社、蜂业协会)参加主会场蜂产品展示和推介活动。请各地在5月14日前,将参加主会场活动和参展人员汇总名单报送至指定邮箱。

  (三)主会场宣传展板和展位统一制作。请各地在5月10前,收集整理反映本地蜂产业发展的图片(附50字以内文字说明)、拟在主会场展示和推介蜂产品的蜂业企业(养蜂专业合作社、蜂业协会)简介(300字以内)及相关信息(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图片、产品图片、联系人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时,应遵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并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参加主会场活动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报到地点和入住宾馆另行通知。

  (五)为做好主会场活动筹备工作,请各地和参展单位确定1名联络人,并及时扫码加入“世界蜜蜂日江油主会场活动筹备群”(二维码5月6日前有效),便于活动筹备事宜的联络和后续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黄枳腱18350038128,王遂林15884076915;

  邮箱:SCFYGL@126.com。

  

  (世界蜜蜂日江油主会场活动筹备群二维码)

  附件:“世界蜜蜂日”主题活动主会场参加人员汇总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世界蜜蜂日”主题活动主会场参加人员汇总表

  市(州):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本汇总表由各市、州汇总后统一报送,含主会场参会人员和参展人员。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4/29/bda6c66552b74d85a76a23e21da6d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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