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们镇宅基地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在镇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有宅基地一站式受理窗口,村级设有协管员,审核由镇农业、国土、林业、综合执法、供电、水利、交通等部门联合现场审查,相比以往,当前宅基地审批管理更加科学合理。”霍山县一位工作几十年的老农技干部笑着对记者说。
霍山县为进一步引导农村村民合理、节约使用住宅建设用地,有效保护耕地,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四到场”。
选址审查到场。接到村民建房申请后,乡(镇)联合审查组现场勘察审查,查实拟建房地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是否符合林业、水利、电力、公路、交通等部门的要求。符合规定的,乡(镇)审批,填写《霍山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登记台账》,签署明确意见,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定点放样到场。申请人接到建房批准手续后,开工前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查组现场勘测定界,在四邻到场的情况下,通过对该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权属、四至范围实地调查。四邻签字后,按照标定的界址进行地籍测量。
施工过程到场。村民建房过程中,乡(镇)联合审查组到场监督是否按照放样定位的要求挖槽埋基,并督促建房户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设计、立面以及质量标准建设。
竣工验收到场。村民房屋建成后,乡(镇)联合审查组实地检查土地面积和位置,核查是否按照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执行。同时,及时指导村民登记办证。
霍山县通过“四到场”管理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杜绝了少批多占、批劣占优等现象,使农村宅基地管理落到了实处。(霍山县农经中心 朱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