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关于《坚决整治违规垂钓的督办函》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龚林涛立即做出批示,要求“狠抓落实,长效管理”,副局长朱旺生责成市渔业渔政局“结合当前‘四清四无’整治行动,一并进行”开展违规垂钓整治行动。
(一)行动迅速,详细部署。接到督办函后,市禁捕办立即行动,于6月17日印发了《关于坚决整治违规垂钓行的通知》,对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各县区禁捕办开展违规垂钓行为集中整治。6月22日局属市渔业渔政局制定了《集中整治违规垂钓检查方案》,对人员进行了详细分工,并联合环保执法支队和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每日安排上午和下午至晚上两班对英雄大桥至生米大桥水域开展检查。
(二)广泛宣传,舆论引导。市禁捕办印制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告知书》300份,连同之前印制的《规范垂钓行为倡议书》向垂钓爱好者散发宣传,并将告知书和倡议书样稿连同《关于坚决整治违规垂钓行的通知》印发到各县区禁捕办,要求县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6月17日,南昌市渔业渔政局联系反电联盟、垂钓协会等民间组织,向垂钓爱好者微信群转发《规范垂钓管理倡议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告知书》转发微信群达120余个,同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南昌三农发布微信平台向市民推送《规范垂钓行为倡议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告知书》,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6月18日市、县(区)两级渔政部门深入渔村、沿湖、沿岸同步开展规范垂钓行为宣传活动,张贴和散发《规范垂钓管理倡议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告知书》。
(三)集中整治,狠抓管理。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市渔政部门联合东湖区农业农村局对英雄大桥至赣江大桥水域开展执法检查,对多杆多钩、利用船舶垂钓、利用鱼虾活体饵料等违规垂钓行为进行整治,联合环保执法支队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垂钓行为进行驱离,并对所有违规垂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行动组每天两班,上午9:00-11:00,下午17:00-晚上21:30连续对赣江英雄大桥至生米大桥水域进行巡查整治,据统计,6月21日至30日之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驱离原紫金城取水口和原下正街取水口垂钓行为130起,驱离一级水源保护区垂钓行为77起,制止一人多杆垂钓行为21起,制止利用鱼虾活体饵料(主要是泥鳅)垂钓4起,制止利用橡皮艇垂钓2起,制止一杆多钩1起,驱离在桥墩上垂钓9起。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拉网、电捕等非法捕捞行为。
(市渔业渔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