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第三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并印发《第三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我市保康县经过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和省级评审,成功入选第三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
为及时启动创建工作,保证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耿新强同志于6月24日带领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人员到保康县进行了现场督办,与保康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耿新强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结合保康实际,按照考核办法,尽快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
二是要及时启动,建立组织机构,抓好基础分阶段推进;
三是要把握重点环节,重点项目,办好创建工作亮点;
四是要做好系统全面总结,注重收集整理平时创建资料;
五是要搞好工作协调,调动相关部门和乡镇积极性,营造良好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