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村官法制网!

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2020年邵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46号)

来源: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7-0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46

  邵市农(动物防疫)罚[2020]46号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邵阳市叮叮宠物店(王丽红)

  92430503MA4R5GPY7T

   

  2020年7月15日14时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叮叮宠物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一百零六条第三项第一目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653元;2、处罚款4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653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后到中国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12-1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原文链接:https://nc.shaoyang.gov.cn/sync/nyzf/202012/7cc348e23973408297d74de77bb1cb0c.shtml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