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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强化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7-03

  

  今年以来,南丹县农业农村局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制定管护制度,强化管理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创新管理模式,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发挥更大的效益。

  制定项目移交管理用制度。为进一步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的交付使用工作,该县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交付管理制度,把建后的高标准农田交付使用管理纳入乡镇、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项目管理到位、管护规范、管护效果好的、年度考核分值良好的乡镇,在第二年项目规划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制定移交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移交协议,严格建后使用移交手续,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做到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明确、管理落实到村到屯。

  制定项目管护实施细则。为加强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的管护,该县制定了项目管护实施细则,明确项目所在的村屯,项目移交村屯使用后,实行队长负责制,自我管理,队长负责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属于抽水泵站的实行有偿供水,本村屯用户必须缴纳电费、管理费和维修费,每年每户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多还少补,村屯设立公账,资金统一由村屯公账管理,泵站设备和抽水管道及管道外建筑物(水利渠道),在自然损坏或须维护时,维护工费及配件各项费用均在公账统一开支,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持续有效发挥作用。

  强化项目管护宣传工作。该县在制定项目管护相关制度、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项目管护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联合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等部门,采取召开项目区群众会、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和以广播、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群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所有高标准农田项目、泵站设备、管道及管道外建筑物、水利设施均为国家财产,属于所在村屯公共财产,不容任何人损毁破坏,谁破坏、谁负责。

  探索高标准农田用水协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续管理特别是用水管理,是一项管理难度大、管理方式创新的工作。下一步南丹县将参照饮用水成立供水协会的管理模式,结合实际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的村屯,以受益农户自愿为原则,成立高标准农田水利用水协会,采取自愿入会、缴纳会费的模式,所得的会费主要用于项目后续的维修费用。通过用水协会来统一领导和管理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后项目,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人人有责,达到共同管护的目的,实现项目资产保值,持续持久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原文链接:http://nync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zwdt/t93337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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