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第七督导组及省厅要求,积极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经过与市政府及多部门沟通协调,采取多项措施,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快节奏,全面提速,促进变拖清零工作迈上新台阶。目前全市在册变拖下降至122台。
一、多部门联动,禁止变拖通行。7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连云港市全市道路禁止变型拖拉机通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管部门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对违反通行管理措施的变拖查处力度,同时,要求各县区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为变拖清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政府重视,加快变拖清零。7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向市政府提交《关于设立提前报废变型拖拉机补偿资金的请示》,市政府高度重视,常务副市长胡建军亲自批示,建议从消除安全隐患角度,给予激励性补助。8月6日,市财政局给出办理意见:市财政将对县级开展变型拖拉机报废补偿工作给予一定奖补。由市农业农村局出台我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的变型拖拉机进行审核把关,县级财政按审核结果将提前报废变型拖拉机补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进行兑付。市财政将按照单缸变型拖拉机补偿基准 0.3 万元/台,多缸变型拖拉机补偿基准 0.5万元/台的标准对县级进行奖补。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对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按照1:1标准进行配套奖补。
三、开展整治,变拖清零工作全面提速。8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农〔2020〕96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9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对所有合法悬挂本地号牌变拖机主的政策宣传签字确认工作。要认真做好变拖机主提前报废补偿申请的受理工作,以便民、惠民为出发点,优化工作流程,紧凑安排工作时间,及时兑现补偿资金。受理工作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补偿申请。各县农业农村局于11月底前完成提前报废变型拖拉机奖补资金申请汇总申报及兑现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变拖清零。(附:《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