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发挥扬州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于11月11日牵头召开了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会商座谈会,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供销社等相关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负责同志对合作社提出了一些建议,要求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并一致同意宝应县佳宝有机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社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高邮市卸甲镇农民用水户联合会申报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 (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