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董锋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董锋霞指出,今年是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的第一年,要充分认识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是“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也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对于夯实农业基础物质装备,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溢加能力,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董锋霞强调,要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当前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正确处理好建设过程中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主体利益与企业利益、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标准规范与因地制宜、严格管理与为农服务的关系,精准把握政策,坚持科学规划,坚持需求导向,掌握好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董锋霞要求,要加强部门协同合作,认真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个系统工程,牵涉单位比较多,要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与自然资源、电力、财政等部门主动对接,在用地、用电、资金上加强协调沟通,支持保障冷藏设施建设,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强化工作指导,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将联合对各县(市、区)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实施县(市、区)年度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县级责任主体部门要做好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制定验收办法组织验收、以及补助公示、发放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审核把关,公开接受监督。
会上,与会人员就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整合使用、实施主体认定、建设用地手续审批、系统申报及审核平台使用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