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梧州市召开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对2021年申报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农民合作组织进行审议。
在评审会上,市直14个成员单位领导、专家对照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苍梧县京南镇日清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蒙山县魏明家庭农场等5家家庭农场,全票通过,同意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藤县龙顺种植家庭农场通过市级评审监测。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邱卫华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民合作组织经营水平,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