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前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四个到位”,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做好长江禁捕退捕各项工作,有力推动长江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高站位,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高度重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财政、人社、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市场监管、安置保障等4个工作专班,全力推动禁捕退捕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识别准,确保船舶处置到位。围绕“禁得住、退得出、迎小康”的目标,精准把握政策,摸清底数,纳入退捕系统渔船140艘,渔民112户223人,锁定数据,做好建档立卡,按照“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验”要求,严格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流程标准操作,完成渔船退捕协议签订、捕捞许可证回收、渔船网具拆解销毁等工作,全面实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目标。
坚持强保障,确保渔民安置到位。把渔民生产生活保障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一户一策、综合施策的原则,抓实综合保障。落实中央、省市及区级财政资金,对从事农业生产的退捕渔民,鼓励采取投工投劳、土地入股等方式发展产业,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区实现转产就业223人,转产就业率100%。全区退捕渔民全员参保,按照每人每年2500元,补助15年的标准,及时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参保率100%,保险缴费补贴到位100%。
坚持严执法,确保禁捕监管到位。面向社会及时发布十年禁捕通告,在全区13个码头20余处渠江流域重点地段设立固定禁捕公告栏。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整合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加大水域综合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三无”涉渔船舶和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依规打击以“渠江野生鱼”“大河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虚假宣传、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等违法行为,真正让“禁渔令”铁令生威。出动执法车(船)辆(艘)108次、执法人员458人次,没收地笼网34副,收缴涉案渔获物23.2公斤,整改店招、户外广告3家,整改菜单2张,检测广告28条,立案查处违规店招案件9件,办理涉渔违法案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