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村官法制网!

网站首页> 在线留言

问:我国地方特色品种,尤其是具有地理标志产品的作物品种,如何进行登记管理?

来源: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1-09-30

  答:引导当地县级农业部门自愿申请登记。登记时不需要提交品种选育材料,只需要提交品种推广应用情况。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73_678521/art/16304256/1632876322086MJnYpE2u.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