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以承担国家级改革试点为契机,探索超标准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改革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依据本村宅基地民主管理机制,在无偿使用符合规定标准宅基地的基础上,结合农房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对历史上形成的“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宅基地,以及无宅基地资格权人通过继承农户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的宅基地,因地制宜确定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资金管理使用范围。
目前在城厢镇万丰村探索试行“超标准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规定每户可以无偿使用0.5亩(包括宅基地和公建配套面积),超出部分的收费按照每年每亩1200元标准从土地流转费中扣除。村集体收取的有偿使用资金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主要用于村庄公益事业、环境卫生文明小组或文明户等的奖补,既确保了公平,又更好地整治宅前屋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