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市聚力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圆满实现了“户脱贫、村达标”的脱贫目标。今年以来,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谋划推进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实现“两个高于”:全市经济薄弱村集体年经营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全市低收入人口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巩固提升低收入人口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压紧压实部门工作责任,按照“新政策不出、旧政策不退”原则,确保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继续享受“十三五”精准帮扶各项政策不变,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在新一轮农村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工作完成前、新的支持政策正式实施后,平稳有序过渡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促政策体系,确保工作不断档,政策不空白。利用重要节日契机,组织开展集中走访活动,逐户走访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及重点监测对象,访民情、送温暖。
二是强化产业支撑,建立经济薄弱村长效发展机制。“十四五”时期按照“扩面扶持一批、巩固提升一批、示范引领一批”的工作思路,全市共扶持100个以上经济薄弱村。2021年,市级财政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700万元,分类扶持市级经济薄弱村29个。组织各县(市、区)赴兄弟市学习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编印《经济薄弱村涉农产业发展项目服务指南》,成立涉农产业发展专家指导组,开展示范村产业项目专家评审活动,鼓励和引导经济薄弱村充分挖掘自身潜力,用足用活资产资源,发展涉农产业、沿街商铺、标准厂房、光伏发电等项目,多头多路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三是强化防贫举措,减少疫情对工作的不利影响。印发《关于防范疫情影响 切实防止返贫致贫的紧急通知》《关于疫情后加快推动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开展多项防贫举措,我市无因疫情返贫致贫人口。排查了解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问题。组织各县(市、区)对因疫情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低收入人口进行就业帮促,开发卡口值守、物资运送、环境消杀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为主城区封控管理范围内的困难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740元/户。(扶贫开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