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苏州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约占6成,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占比约3成。2021年度,苏州努力增加这三类收入,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养,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促进农村居民富裕富足:一是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内培育市级(含)以上龙头企业10家,2家农业龙头企业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新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2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100家,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超89%,保障农业工资收入。培训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达15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8个,预计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约36.7亿元。2021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353名,新认定新型职业农民4597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1227人次,小农户培训占比超82%,提升小农户增收能力。二是努力增加农民经营净收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1年累计建成苏州共享农庄(乡村民宿)75个,休闲农业基地2300多家,新增市级(含)以上休闲农业精品村8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营业收入达60亿元。三是努力增加农民财产净收入。支持集体经济抱团异地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分红水平。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3500亿元,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超过1000万元,省定标准下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