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聚焦农业农村领域与市场主体、百姓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切实履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序开展全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完善。探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编印《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操作实务指南》《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苏州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汇编》《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资料汇编》等4本实务手册,推进无差别执法,初步建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现代化体系,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肯定,《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参考格式》被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推广使用。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审批流程,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公正、有效,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归档;强化实施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2021年,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率100%。
二、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基层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改革要求,我局已实现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推动全市建立起“市级有支队、县级有大队、镇级有机构”的市区镇三级贯通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整合工作顺利完成。权责清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已初步构建;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等重大发展战略,苏州与南通、泰州、无锡四市签署《苏通泰锡长江禁捕执法协作共管协议》,与上海签署《沪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在岗在编执法人员111名,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60学时线上学习,按要求学满学分并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组织开展全体执法人员网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选拔执法人员参加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新形势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切实强化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广泛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举办全市长江禁捕、农机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培训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三、行政执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点领域、重点时间、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种业专项执法检查,“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巩固行动,围网养殖禁投冰鲜鱼(海鱼)现场专项执法检查,水果、食用菌、稻谷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管,不断提高全市农业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成效。2021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5806人次,检查对象3129户次,执法抽样596个,立案查处案件71起。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案情通报和信息对接,2021年立案查处的案件中移送司法机关7起19人次。我局派驻官方兽医共屠宰检疫生猪95.98万头,瘦肉精检测9.54万份(全部阴性),检出不合格生猪3267头全部被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组织2次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办案水平。我市选送的4件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被省厅评为优秀案卷。我局查办的案件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第一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获评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