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将电子支付纳入缴纳罚款的途径。为适应执法监管新要求,实现罚没款收缴分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动与市财政局票据中心及相关指定银行对接,于近期全面启用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新模式。
以往,当事人受行政处罚后,需要凭处罚票据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来回往返、取号排队费时费力。如今,当事人可以一次性现场完成罚款缴纳。当事人在拿到《罚没电子缴款通知书(苏州市)》后,使用微信、支付宝等APP扫描通知书上方的缴款二维码,即可当场完成缴款,快速便捷。在缴款完成后,当事人还可扫描通知书下方的二维码获取电子票据。启用电子支付方式,实现了缴纳、查询等全流程电子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罚没款收缴工作,提高了农业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支队将围绕罚没款电子支付系统,进一步完善操作使用流程,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主动宣传并指导当事人使用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