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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区临湖镇灵湖村完善村民民主议事制度探索“333”乡村治理新模式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2-04-20

  近年来,吴中区灵湖村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围绕“村民”主体,发挥“议事”功能,坚持“民主”原则,因地制宜设立10-20人不等的村民议事组11个,有效探索“333”乡村治理的新路径。通过村民议事制度,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极大调动村民参与农村发展的热情,提升村民共享农村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增强村民对于农村治理的认同感,推动乡村有效治理。

  一、汇聚三类人群,明确议事主体

  强化多元主体参与,动员多方力量参与乡村治理,选优配强村民议事小组成员,形成“干部牵头、乡贤引领、村民决策”的“一盘棋”治理体系。一是发挥党员干部“头雁效应”。“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员干部作为村庄治理的关键少数,在村庄治理中起到关键作用。灵湖村注重发挥村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将村干部设为村民议事组指导员,每季度牵头组织召开村民议事会,指导村民议事小组就村庄治理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推动村民议事合法合规进行。二是突出乡贤人才“示范效应”。 推行“能人”治理模式,由全体村民代表推荐票决,推荐一批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私奉献的村民作为议事组成员进行参政议政。成员中既有德高望重的农民党员,又有思想解放的致富能手。汇聚乡贤人才参与村庄治理,持续发挥权威、榜样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村民议事组公信力。三是激发普通村民“主人翁意识”。通过设立村民议事组,每年通过票决滚动产生小组成员,有效提升村民凝聚力和向心力,破解过去农村治理问题长期存在的“散”的难题。村民以议事组为载体,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实现从“旁观者”到“参赛者”的转变,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彰显。

  二、紧扣三项工作,理清议事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将村民议事制度融入村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使之成为破解农村社会治理难题的一把“利器”。一是聚焦村庄发展“堵点”。将议事内容重点放在如何破解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影响村庄长远发展的难题上。利用村民议事组平台,对施工过程中涉及雨污水管铺设、驳岸整治、立面见新、台阶改造等事项进行表决,充分尊重民意、切合民情,探索出符合灵湖实际、具有灵湖特色的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方案,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部门宣传推广。二是聚焦百姓生活“痛点”。灵湖村村民文娱活动匮乏,经村民议事组讨论,由村委会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年共播放露天电影10余场,组织开展端午、中秋文艺晚会等系列节庆活动,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由村民议事小组研究通过“灵湖村乡村人才奖学金”奖励机制,全年发放奖学金2.6万元,在全村范围内形成崇尚知识、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三是聚焦社会治理“难点”。针对村庄中存在的违章搭建、邻里纠纷等具体,组织村民代表召开村民议事会议研究讨论相关方案,由议事组组长以及村民代表出面解决,实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矛盾由村民解决”的良性自治模式。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补贴和政策宣传公示以及重大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也通过村民议事小组,经村民代表审定后开展实施,提升村两委会决策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坚持三项原则,明晰议事路径

  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的核心引领作用,以网格治理为抓手,将治理延伸到基层的“神经末梢”,最大限度释放基层发展的活力和潜力。一是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根本,牵牢治理“牛鼻子”。灵湖村坚持党建领航,将下辖4个支部建在村庄治理网格上,确保全体党员合理有效分配在11个村民议事小组中,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以党务工作站为根基,将党建工作与村庄治理结合起来,把村庄自治与民生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实现补短板、强弱项、聚合力、破瓶颈,建立互联互动的纽带。通过党务工作站引领村民议事小组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村党委书记和村民议事组长“一肩挑”,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确保乡村治理改革“不偏航”。二是坚持以群众意愿为导向,把牢治理“风向标”。在村民参与议事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事项需要商议或有五分之一村民提议需要研讨群众最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时,可视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以晚上为主。会上发言要慎重,要代表全体村民利益和愿望,以积极的态度为会议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所有议事组成员都要虚心接受全体村民监督。村民议事会决定事项,参会者人人有发言权。但意见不统一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出群众意愿最大公约数,确保村庄治理与村民意愿得到完美融合,使得村庄治理模式得到绝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例如在引进民宿项目时,村民议事组会召集村民代表听取项目介绍,并参与表决,只有当半数以上同意该项目落地时,才能引进该项目。三是坚持以网格治理为抓手,织牢治理“一张网”。通过区域化党建将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整合,实现综治和村民自治“多网合一”模式,推动村民议事小组耕好对应网格的“责任田”,压实各项责任,把稳定和服务做到村民家门口。通过此项举措,近年来灵湖村未发生一起上访,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ycjsxd/202204/67dc4044a9f44d65b75258682d328f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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