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将全面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统一规范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
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五类食用农产品,鼓励其他特色优势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品牌农产品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承诺达标合格证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由种植养殖者作出承诺、勾选选项、自主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内容包括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自在全市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以来,黄山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纳入试行范围生产主体的日常巡查检查、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生产主体持续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大对未开证主体的监管巡查力度和监督抽查频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79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试行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其中生产企业67家、合作社40家、家庭农场141家、种养大户31家,共计开具合格证9162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776.39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试行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