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郎溪被省委农办列为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县,郎溪县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完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截至目前,午季共落实53个试点村,承担“大托管”示范服务组织137个,签订“大托管”合同农户数7899户,完成水稻“大托管”面积5.04万亩。落实“大托管”秋种面积3.69万亩。其中,小麦2.28万亩、油菜1.41万亩。有关情况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制定好一个方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陈良龙亲自带队调研2次,召集农业农村、发改、供销、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讨论3次,最终形成郎溪县试点方案。核心突出省试点方案中的“两委托”协议签订。在政策支持上,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向“大托管”示范试点村倾斜。在金融保险上,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为“大托管”开发免抵押、利率低的信贷产品。县国元保险公司为试点村购买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
(二)召开好两级会议。一是精心举办业务培训会。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农办业务人员、各村村书记开展集中培训2次,各镇(街道)开展专题培训20余次,首先提高镇、村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召开好村民代表大会和户代表会议。各试点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进行业务培训,再由村民小组长召开户代表会议(板凳会),逐户进行宣传发动,让广大农户认识到开展“大托管”的意义和优点,支持、参与“大托管”。
(三)签订好三个合同。郎溪县属于皖南地区,大面积集中连片土地少,早在2013年郎溪县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模式被列为全国“五大模式”之一,造就了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适度规模主体多,给“大托管”连片整村推进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此郎溪县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签订“两委托”协议过程中充分结合实际,推广“三个不限”。即,委托主体不限于小农户,整个村民小组、规模种植大户都可参与,实现小农户单独签、村民小组统一签(但要户代表签字)、规模种植大户自愿签。严格保护农户与经营主体正常土地流转,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经营与适度规模主体流转经营“两条腿走路”、共同发展。
(四)统筹好四项改革。今年郎溪县是“大托管”试点县,同时我市又承担了全省标准地改革试点。郎溪县在开展“大托管”试点工作中与“一户一块田”改革、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地改革工作相结合,形成了“一户一块田”改革为前提、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标准地改革为载体、托管组织来服务的农业种植一条龙新模式。在开展“大托管”的同时,年度完成“一户一块田”完成面积0.68万亩,高标农田改造2万亩,建成各种类型标准地7块。
二、取得成效
(一)实现了“增”的效果。一是托管农户收益得到增加。建平镇南西村、盆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两委托”协议,与农友公司签订“大托管”合同,托管面积服务面积达3000余亩。通过统一机械作业亩均收费降低10%,每亩节本20元。水稻亩产量增加10公斤,每亩增收35元。二是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得到增长。凌笪镇下吴村充分发挥苏皖合作区优势,村集体经济组织将3个村民组近3000亩农田集中托管,与江苏省溧阳镇天目湖农业开展“大托管”,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年收益增加近50余万元,农户每亩每年收益增加200元。三是生态效益得到提升。通过“大托管”集中连片作业,实现水稻秸秆还田和秸秆打捆离田双结合,即减轻秸秆禁烧压力又改善了土壤肥力。
(二)达到了“管”的功能。一是托管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达427家,年服务能力达220万亩/次。二是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实施“大托管”为解决农村因缺少劳动力种地难,解决抛荒问题提供了路径。三是推广了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模式。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充分得到应用,达到了“减量增效”的目标。
(三)发挥了“合”的作用。试点以来,县供销社依托镇级、村级供销组织为托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资供应,同比市场价格降低1-3%,让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县科技经信局将“大托管”示范推广列入全县科技特派员重点工作,实现了53个试点村全覆盖。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等金融部门为承接“大托管”的服务组织提供信贷支持,共为64家服务组织提供信用贷款24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