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2-37348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2-12-06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2〕9号 | ||||
文号: | 襄农(渔)罚〔2022〕9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渔)罚〔2022〕9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王秀军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法事实 | 2022年4月8日17时左右,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当事人王秀军正在汉江襄城区卧龙大桥上游200米处(禁渔区、汉江襄阳段长春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段使用一副“投射箭铦靶刺”(俗称:弹弓射鱼器)捕捞水产品,现场没有发现渔获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禁用渔具:一副“投射箭铦靶刺”; 2.罚款人民币陆仟元(¥60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2月5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