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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选通知

来源: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2-12-14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持续提升“威海农产·品味自然”、“威海苹果·甜蜜诱惑”、“威海畜产·幸福味道”品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标准

  1.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社团、事业)资格,注册地、农产品及原料产地在威海市境内;

  2.申报主体取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证书,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3.申报区域所在区(市)政府将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具体的品牌建设规划、发展目标、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政策扶持等落实措施;

  4.产业发展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区域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内核心企业(农民合作社)规模、效益突出;

  5.注重提升品牌价值,开展强有力的品牌形象塑造,并已成为当地政府对外宣传推介的名片;

  6.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实施基地标准化生产,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检均为合格。

  7.申报区域必须通过地理标志认证,核心企业(农民合作社)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8.申报区域应建立质量诚信联盟机制,实施农业投入品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9. 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基础。

  10.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带动农民发展致富,区域经济贡献突出,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二、威海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选标准

  1.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农产品及原料产地在威海市境内;

  2.申报产品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人为申报单位,并在申报产品包装、交易文书、宣传资料、展览等使用2年(含)以上;

  3.按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蔬菜、水果等产品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5.产品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均为合格;

  6.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在有效期内,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

  7.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顾客满意度居同类产品前列,生产主体原则上为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市级(含)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

  8.制定企业产品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设计品牌形象、用语、标识,注重品牌传播;

  9. 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产学研合作推广机制。

  10.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近三年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申请“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威海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认定:

  1.申报产品质量存在行政监督部门抽查不合格的;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

  3.消费者投诉率高,有重大媒体曝光的;

  4.在行政监督、金融机构、财税部门等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威海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认定,需报送以下材料:

  1.《威海知名农产品品牌申请表》;

  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3.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4.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与管理体系文件;

  5.产品采用生产标准复印件;

  6.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者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复印件;

  7.产品销售情况说明及相关凭证;

  8.申请区域公用品牌的,需要提供区域公用品牌所有者的《授权书》;

  9.其它证明材料。

  三、威海市知名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选标准

  1.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2.具有县级以上畜牧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3.具有相关环评手续和土地备案手续;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

  5.三年内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均为合格;

  6.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顾客满意度居同类产品前列,生产主体原则上为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

  7.制定企业产品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设计品牌形象、用语、标识,注重品牌传播;

  8.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推荐名额

  1.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各区市推荐上报数量不超过1个。

  2.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分别推荐不超过3个,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分别推荐不超过2个。

  3.知名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各区市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9月30日-10月12日)。由各区市按照自愿、无偿、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把关,择优上报,重点推荐当地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农畜产品品牌。

  2.组织评审(10月13日-10月20日)。市级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威海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3.名单发布(10月下旬)。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公布2021年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选名单,颁发证书和授牌,实施动态管理。

  六、其他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格式及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其中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和农畜企业产品品牌评价指标申报材料须按照评价指标顺序,逐项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在行业内影响力大或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大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A4纸双面打印。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文分别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和市畜牧业发展中心质监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大玮

  联系电话:5231093

  电子邮箱:nyncjxccyk@wh.shandong.cn

  市畜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5204181

  电子邮箱:whzljd@163.com

  

  附件:1.威海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企业产品)品牌申报书样式

  2.威海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申报单位情况汇总表

  3.威海市知名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申报书样式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j.weihai.gov.cn/art/2021/9/28/art_67986_2692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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