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农经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现将《2020年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日
2020年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建设方案
为加强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我市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研究,2020年继续扶持开展“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建设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设标准
入选威海市第一至三批的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的主体,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
1.门店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手续及证照齐全。
2.门店选址要在威海市区周边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覆盖目标消费群体面广的地段,店面营业面积达到50㎡以上,冷风库库容在1吨以上。
3.入选后门头由市农业农村局整体设计,统一样式标准,门店内要有“威海农产 品味自然”、“威海苹果 甜蜜诱惑”的宣传标识。
4.直营店以经营自身产品为主,同时要设置威海市知名农产品专区,经营展示不少于20家以上其他市级知名农产品,入驻产品要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签订购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利润分配方式。
5.直营店必须有意愿长期从事威海市品牌农产品营销,配备专业的营销人员,能够创新品牌农产品销售模式,采取电子商务、直销配送、社区团购或利用抖音、快手、淘宝等直播带货等方式,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
6.直营店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健全。
7.每季度向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反馈一次营销信息及相关情况,并承担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市场调研分析等工作任务。
8.已承担直营店建设任务的品牌主体不能重复申报。
二、工作程序
1.2020年7月15日前,申报主体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主体基本情况、店面选址、建设规划、营销人员配备、创新营销模式等情况,各区市农业部门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
2.2020年7月31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品牌宣传效果、区域布局等因素,确定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扶持名单,并在威海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
3.2020年9月30日前,入选主体按照建设标准,完成直营店装修运营。
4.2020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扶持资格。
5.2020年11月30日前,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对验收合格的直营店拨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下列材料序号排列,并用A4纸胶印成册,一式两份。
1.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申请书(封面);
2.承诺书;
3.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申请表;
4.直营店建设规划;
5.门店营业执照(副本)和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6.门店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7.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相关产品照片;
8.门店形象设计方案,正面全景、内部布局全景、收银台正面、储货柜(架)全景照片各一张;
9.其他证明性文件。
四、扶持方式
按照优中选优、先建后补的原则,对2020年入选并验收合格的直营店给予12万元补助,2021年度考核合格的再给予3万元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是我市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对于提升威海品牌农产品形象、扩大销售渠道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确保遴选一批能够体现和提升威海农产品品牌形象的直营店。
(二)严格标准。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各区市要认真对照遴选条件和标准,从严把关,在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入选后各门店要严格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努力将直营店建设成为宣传、展示、销售威海品牌农产品的平台窗口。
(三)加强考核。直营店要坚持诚实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不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和损害消费者正当利益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各门店实行动态管理和不定期检查,年底考核综合得分不足80分的不予安排当年扶持资金。
联系人:邢 鑫
联系电话:5231093
邮 箱:nyncjxccyk@wh.shandong.cn
附件:1.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申报书(封皮)
2.申报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承诺书
3.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申报主体情况表
4.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门头样式及制作标准
5.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经营情况季度调度表
6.威海市知名农产品直营店年度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