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4000万元,专项扶持全市70个相对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
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化扶持,帮扶项目注重选择对乡村振兴和富民增收示范性、带动性较强的发展项目。一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自身实际,根据本村经济基础、资源优势和区位特征,因村施策,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精心筛选扶持方案和扶持项目。可以与村党组织创办强村富民项目行动结合起来,由村集体领办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也可以发展飞地抱团、资源利用项目或其他集体增收项目。二要确保产权到村。扶持项目必须专款专用,纳入所扶持村账内核算和管理;扶持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必须确权到村,切实保障村集体权益,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监管。三要确保稳定收益。扶持项目必须有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保证所扶持村能够持续获得稳定收益,不得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增加村级债务。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其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来抓,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挂钩帮促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市级财政连续10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以来,全市2180个村集体总资产、净资产以及持续稳定的经营性收入都翻了一番多,集体经营性收入18万元以下的972个经济薄弱村全部达标,预计2022年底全市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达90%以上。(市经管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