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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淮北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2-12-24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淮北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0日

  

  

  


  淮北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淮北市乡村生态振兴,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并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三地一区”和“四化同步”,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强化农业农村生态产品供给,推动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可持续发展优势,以乡村生态振兴助力“五个淮北”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农村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机制基本建立,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或试点村建设覆盖50%左右村镇,乡村人居环境美丽宜居,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标省下达指标任务,按时序梯次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三、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注重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有效衔接,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坚持建管并重,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与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持续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到2025年,全市完成16个镇服务功能提升外延和96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成,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规划保留类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湖、灌渠岸线周边居民生活污水要做到有效收集处理,确保不影响水质。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以河流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通过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和河湖管护等多项措施,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到2024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以县为单位在“全国农村黑臭水体采集与监管平台上”设置“优先治理”等级。纳入省级监管的黑臭水体,进行动态更新,分期分批实施整治。“十四五”期间要全部完成纳入国家管控的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将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与畜禽粪污、厕所粪污、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同步推进,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实施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编制简便、实用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建设10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和80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8%以上,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提升16个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服务功能向周边村庄延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禁止污染向农村地区非法转移

  (一)禁止落后产业向农村地区转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加强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工作。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坚持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依法打击污染非法转移行为。建立健全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县、镇、村网格化监管职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河道、路边、池塘转移、倾倒、填埋。(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一)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积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实现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濉溪县、杜集区、烈山区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区)推进。全市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科学施肥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5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合理布局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种养结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回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置,争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县(区)。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膜回收率达到85%,县(区)、镇、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完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推进产业模式生态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加大农业机械节能减排,更新淘汰高能耗农业机械装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强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开发生物天然气,满足农业农村需求。积极开展绿色能源小镇试点,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先行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推动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绿金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濉溪凤栖湖湿地自然公园、南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推动湿地保护与恢复。扎实推进烈山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到2025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49万公顷,重点公益林保有量稳定在0.2917万公顷。新增农田林网折合森林面积0.77万亩,每年新建和补植林网长度不低于20公里,农田防护林网建网率达到85%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进信息化管理。推动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监管数字化,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实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一)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聚焦重有色金属、硫铁矿等矿区,全面开展涉重金属关停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禁止污染农用地行为。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造田和土地复垦。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严禁复垦为耕地。(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推进优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一)打造高质量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按照我市打造苏皖鲁豫四省交汇区域改革开放新高地、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产业园、全国资源型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的定位,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牵引,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和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粮、蔬、果、畜、游五大优势产业,着力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业。充分发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的生态优势,深入挖掘特色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生态种植和养殖,积极支持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申报认证,打造地域特色品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挥优美自然资源和人文底蕴优势,合法合规开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研学体验、生态康养、特色加工业和特色服务业等活动,培育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产业链,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乡村特色旅游示范点、试点村,创建一批乡村生态旅游品牌。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百村示范”工程,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做大做强“淮优”农产品公共品牌,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着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积极推进相山区、烈山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加快推进产业强镇、特色小镇、革命老区重点镇建设,加快构建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格局,积极争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提升生态文明理念

  (一)培育乡村生态文化。加强生态阵地建设,打造以文化传承为主题的乡村生态文化品牌。将生态文化培育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鼓励争创美丽乡村景观带、临涣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景观提升等项目。积极推进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到2025年,培育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4个、企业品牌4个、产品品牌10个,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60个以上。在目前已有的段园葡萄、和村苹果、黄营灵枣、黄里芭斗杏等一批特色休闲农业基地基础上,打造更多的村级益农信息社。到2025年,新建特色经果林基地3800亩和对现有低产经果林实施提质增效10000亩,新建林果产业示范园2个,增建果品保鲜库10座。(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普及乡村生态振兴知识,将乡村生态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加以固化,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氛围。到2025年,培训高素质农民5000人,家庭农场达7400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50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1525个。争创省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20家。(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协调指导、全面推进全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强财政保障。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统筹各类涉农资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各县区政府要统筹安排相关渠道资金,用于乡村生态振兴。拓展融资渠道,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加强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工作跟踪调度,定期进行调度和通报。并将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纳入市乡村振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乡村生态振兴、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动员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等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市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原文链接:https://ny.huaibei.gov.cn/zwgk/public/60/61656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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