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2022年涉渔船舶监管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皖涉渔船舶机制发〔20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涉渔船舶监管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涉渔船舶机制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10月27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赴凤台县造船厂点开展2022年涉渔船舶监管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涉渔船舶监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凤台县渔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渔船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针对凤台县两家造船厂点开展涉渔船舶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本次专项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执法车辆1辆次,执法船艇1艘次,分别检查了凤台县河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及凤台县河西船厂。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两家造船厂点生产经营、生产记录台账及涉渔船舶修造情况,经检查,两家造船厂近两年均未生产、维修、拆解涉渔船舶。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涉渔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强化涉渔船舶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减少和杜绝涉渔船舶违法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