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23日,淮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大通区、寿县、凤台县 12家农药及 4家兽药门店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细致,每到一处都严格核查,重点检查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营门店是否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
二是有无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等违规经营行为;
三是购销台账是否完善真实,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四是物资药品的摆放是否与生活区域未隔离;
五是是否设立包装废弃物回收箱等;通过对辖区各经营门店的检查,发现农资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秩序总体规范,但也发现有个别企业存在药品分类不规范、生活用品与药品混放及进销货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对经营门店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指导意见,并要求各经营户限期整改做到安全合法经营。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药和兽药经营行为,有利地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并做好定期检查,常抓不懈,确保了节日期间广大民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