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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2-12-24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有关科室、局有关单位:

  针对当前全市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根据市安委办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立即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专项行动,为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继续作出贡献。

  

  附件: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2021年3月31日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

  遏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市安委办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内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监管“盲区”“死角”,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范围、内容

  (一)工作范围

  全市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综合整治重点内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不牢,坚决贯彻复工复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底线思维不力,未严格落实风险闭环管控措施,导致事故风险隐患特别是底线事故风险不可控不能控。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一些行业领域项目建设从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一系列环节未真正做到监管“全覆盖”,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不审批就不监管、未报批而失管等安全监管不到位现象,出现事前事中监管盲区、事后甩锅推责;落实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未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人员作风不实,对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不敢动真碰硬,监管执法“四个一律”举措落实不到位,该停不停、该关不关、该罚不罚,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6.部分企业职工准入门槛低的问题。一些企业违反劳动用工有关规定,导致严重超龄的人员进入苦、险、重岗位,随着体力、智力、功能的逐步退化,均易引发事故。

  7.违章作业时有发生的问题。分析近几年来我市一些行业企业事故原因,90%基本是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造成,主要表现在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等,仅今年因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就造成多起高坠事故。要全面开展反三违整治,严格落实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三)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内容

  1.渔业船舶:加强水域安全监管和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检查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渔船救生、通讯、消防、号灯号型等重要安全设备不齐行为;渔港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缺失损坏或质量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渔业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市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门任务清单,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责任部门和单位:局禁捕退捕管理科、市渔政执法支队,县区农业农村局)

  2.农业机械: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执行“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规定情况,认真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和淘汰制度。在交通情况复杂、人车流量大的区域和路段,认真落实变型拖拉机禁行、限行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变型拖拉机路面动态监管,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和单位:局农机管理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县区农业农村局)

  3.农村能源:推动完善落实农村能源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沼气和秸秆成型颗粒燃料设施安全生产和处置指导,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知识宣传,加大使用农村能源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和单位:科教科、农业环保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专项行动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组织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改零容忍。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开展对表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盯紧问题抓整改、盯紧措施抓落实。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6月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高频排查、动态监控、高效治理、高压严管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实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形成总结材料,并于7月5日前报送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樊晓明;电话:0562-2870952;邮箱:tlsnwaqsc@163.com)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检查。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领导联系点制度,并适时成立督查组,加大对县区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力度。局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统筹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保证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2.严格检查执法,提高监管实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形成执法高压严管态势。同时,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充分利用《刑法修正案(十一)》,铁拳痛击、铁腕整治,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3.严厉打非治违,规范安全秩序。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又擅自生产,违反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一系列环节中的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4.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自媒体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5.强化考核巡查,夯实安全责任。局安委会把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对专项行动工作滞后、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http://nyncj.tl.gov.cn/5621/5636/5638/202104/t20210426_1431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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