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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规范农业财政项目管理

来源: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2-12-25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池州市农业财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办法》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效果。做好前期准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项目实施等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实行常态化、规范化,要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组织专家论证等;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按期建成并达到项目的建设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实施方案。
《办法》强调,坚持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主动公开农财项目实施指南、竞争立项、分配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立项实施、定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每年11月底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农业项目督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重点项目抽查,通报抽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办法》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强化考核评价。对农财项目资金执行结果实行绩效评价管理,重大项目(财政资金投入超过30万元的项目)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农财项目验收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情况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挂钩,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前期,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调研,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制度建设,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管理,防控廉政风险,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原文链接:http://nyncj.chizhou.gov.cn/News/show/355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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