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备案工作的要求,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33,市序号18)整改完成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4日公示,公示时间共10天。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备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33,市序号18)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一、反馈问题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做好湖泊保护工作,加大对填湖、占湖、围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退垸还湖工程建设,积极抓好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三、整改情况
(一)巩固湖泊渔业“三网”拆除成果。湖泊“三网”拆除工作已完成,各区已验收,并通过省级验收考核。对全市“三网”拆除工作加强检查督办,防止反弹,巩固“三网”拆除成果。
(二)完成“三区”划定工作。已于2019年完成全市水产养殖“三区”划定工作,全市6个新城区也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发布工作。
(三)实施武汉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一是制定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并贯彻执行。二是推广稻田综合种养项目。在江夏、新洲、蔡甸、黄陂区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三是开展养殖尾水治理。2019年至今,投入养殖尾水治理专项资金,对精养鱼池养殖尾水实施治理。四是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自身建设。五是持续推行湖泊生态养殖技术。
(四)完成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退捕工作。已于2020年前完成全市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退捕工作,渔船全部上岸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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