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备案工作的要求,现已完成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序号5)整改工作,按程序要求,我局将办理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0天(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备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序号5)整改工作情况说明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备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序号5)整改工作情况说明
一、反馈问题
湖泊保护成效不明显。全市湖泊水质改善幅度不大,河湖长制措施执行不到位。2019年武汉市有功能类别的63个湖泊水质达标率33.3%,较2017年仅提升0.6%;开展监测的163个湖泊中,水质达到优良的仅有11个,虽较2017年增加3个,但仍只占6.7%,水质为劣Ⅴ类的虽较2017年减少18个,但仍有30个,占18.4%。
二、整改目标
河湖长制措施执行全面落地见效,促进湖泊水质不断改善。巩固湖泊污染治理成效,确保“三网”养殖设施不反弹。
三、涉农整改任务
加强对限养湖泊渔业“三网”设施问题的巡查检查,进一步巩固湖泊渔业“三网”设施拆除成果,坚决杜绝渔业“三网”养殖。
四、整改情况
(一)起草制定问题整改专项方案,进一步明整改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压实管理责任,督促各相关区加强对渔业“三网”设施巡查检查。
(二)加强对湖泊渔业“三网”考核。把限养湖泊渔业“三网”拆除成果巩固工作纳入2022年市级河湖长制考核,依据考评细则,每季度对6个新城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考核打分。
(三)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检查,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全市限养湖泊渔业“三网”设施情况进行了抽查,未发现限养湖泊渔业“三网”设施反弹。
目前,全市渔业“三网”设施拆除成果得到巩固,无渔业“三网”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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