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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屯  助推清廉乡村建设

来源: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2-12-25

  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构建清廉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恭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注重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经过乡镇申报,县司法局实地查看、局党组研究,决定申报西岭镇杨溪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单位。

  近年来,杨溪村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村工作,大力弘扬“读书、行善、励志、勤俭持家”的族规祖训,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村庄管理模式,将“法治、宗祠、瑶族、古建筑”文化有机结合,引导村民崇德向善,遵纪守法,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法治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先后荣获了市级文明村、全国创建无邪教示范村、中国传统古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国“敬老文明号”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杨溪村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着重围绕五个方面进行:一是村级组织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二是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选风良好;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三是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级组织成员带头学法守法;建设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培育“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四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产业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五是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经费保障;相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协同抓好创建工作。

  今年6月中下旬,自治区司法厅考查组对杨溪村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考查组先后查看了杨溪村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广场、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古村落建设等,并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杨溪村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基层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考察组对该村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少数民族文化与民主法治文化相结合的亮点突出,强调下步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将民主法治建设更好地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出一条特色之路。

  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杨溪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促进和推动了清廉思想、清廉文化与乡村建设的深度融合,政治清明、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清廉乡村正在逐步显现,为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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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ztlm/qlxcjs/202207/t20220713_2305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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