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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彩区:“三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廉”动力 ——叠彩区清风村“清廉乡村”建设经验

来源: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2-12-25

  叠彩区清风村以“三类制度”为抓手,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职能,健全公开机制,营造了权力运行规范、村务管理有序、财务公开透明的清廉乡村典范。依托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清风村的党务、村务、财务等各项管理步入“清廉”轨道,运行井然有序。1964年以来,清风村级财务重大事项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没有任何村干部因为财务问题被处分,没有因财务问题导致群众上访,没有工程项目因财务问题被投诉,没有出现违规支出入账现象。财务管理方面实现了村干部“零违纪”,村民“零上访”,工程“零投诉”,不合规支出“零入账”的“四零”纪录。

  抓实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对村“两委”干部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逐项梳理、归纳,制定村务工作“小微权力”清单共2大类9小类19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公开宣传,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逐项编制“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线上线下平台向全体村民公开,做到宣传全覆盖,真正让“小微权力”清单家喻户晓。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执行,发挥党支部、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等各方面监督力量,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查即纠,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

  抓实民主监督制度,强化村务监督职能。坚持公推公选,清风村自2014年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每届监督委员会成员均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公开推选产生。严把选人关,坚持以经验丰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等作为成员选任标准,推选在村任职多年、财务知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会计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好用权关,制定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明确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监督的内容及程序,做到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把好评议关,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评议的规则,组织党员、群众对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做到用权受监督。

  抓实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级“三务”公开机制。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实施,提高村民在村级重大事务中的参与度。严格执行“村财乡管、组财村管”制度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制度,主动接受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全体村民的共同监督。直接公开财务收支账目,设立村财档案室,清风村委会1964年以来的所有财务账本均入室存放,方便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随时查阅监督。

  叠彩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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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ztlm/qlxcjs/202207/t20220704_2300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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