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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清对口帮扶项目(乡村振兴文化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3-03-29

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清对口帮扶项目(乡村

  振兴文化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关于下达2022年广清对口帮扶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计划的通知》(广清指通〔2022〕2号),下达我局乡村振兴文化课题项目“打造广清乡村振兴研究院、广清耕读书院、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项。为做好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现就开展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区域

  清远市域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

  2022年度,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下达我局“打造广清乡村振兴研究院、广清耕读书院、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项目1项,财政资金500万元。具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财政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1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原则上广州对口帮扶财政资金不再支持。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申报对象为清远市区域内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申报主体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投资估算合理,资金配套有保障。所申报项目为2023年新建或在建项目,能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三)建立综合实践活动(研学实践教育)专家库1年以上,与广州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四)具备打造公共文化品牌的丰富实践经验(对建设过耕读书院、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过中央级主流媒体报道过的典型案例,优先考虑)。

  (五)对于建立联农带农联结机制较好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和收集有关佐证材料,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骗取项目,严禁同一项目建设内容重复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对材料不齐全、项目建设内容不合理、建设条件不完备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或终止实施。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3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项目汇总表和盖章版推荐请示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电子版(可编辑版、盖章版)一并发送至邮箱:qyncgg@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项目建设绩效和资金安排表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汇总表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3日

  

  (联系人:黄宇鹏,联系电话:0763-33802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ww.gdqy.gov.cn/channel/snyncj/snzc/content/post_1681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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