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字〔2019〕41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渔业渔政渔港。
7.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南宁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南宁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南宁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南宁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邕项目。
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6.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向着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提质,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上彰显更多特色,力争成为广西乃至全国乡村振兴的示范”目标不懈努力。
二、机构设置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目前内设2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市场与信息化科、法规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与改革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粮食蔬菜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经济作物管理科、渔业与渔政渔港监督科、畜牧与饲料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兽医医政药政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办综合秘书科、机关党组织。常设机构为:市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土地确权办公室、市生猪调运联合办公室、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办公室、市农业农村投资协调办公室、市集体产权改革办公室、市田长办公室等。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213001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1.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核定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工勤编制7人。
(二)人员构成。
现有在职人员91人,其中正处级3人、副处级10人、科级及科级以下78人,退休人员137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3年总收入620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6.90万元;总支出620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在总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85.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2万元、会议费23.35万元、培训费58.94万元。202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1439.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
(二)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620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31万元,项目支出3887.09万元。
1. 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共6206.41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类)17.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0.2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299.94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1351.26万元
(5)农林水支出3897.6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180.08万元
2.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866.68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09.82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42.8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万元
(三)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206.41万元,比2022年预算5374.02万元增加832.39万元,同比增长15.49%。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压减607.12万元,结转结余金额比去年增加1439.5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206.41万元,比2022年预算比2022年预算5374.02万元增加832.39万元,同比增长15.49%。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压减607.12万元,结转结余金额比去年增加1439.50万元。
二、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20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20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0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20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教育支出(类)17.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0.2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299.94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1351.26万元
(5)农林水支出3897.6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180.0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5.51万元,比2022年预算108.37万元减少22.86万元,同比下降21.09%。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3.22万元,比2022年预算4万元减少0.78万元,同比下降19.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减预算。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上级公务活动及企业来访。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9.82万元(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2年预算302.53增加7.29万元,增长2.3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定额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97.38万元,同比减少万元,下降%,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采购预算经费。其中,货物类采购18.12万元,集中采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7.08万元,分数采购货物类11.0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14%,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18.12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10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576.2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8.86%,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1241.26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78.74%。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金额15825180万元,其中:
项目 |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 购买数量 | 购买金额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1 | 272180 |
农产品种植结构监测项目 | 种植结构动态监测 | 1 | 1550000 |
农用地安全利用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 农业资源和环节保护服务 | 1 | 5170000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 1 | 4650000 |
农田建设管理经费 | 验收及评审服务 | 1 | 2283000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服务经费 | 数据处理服务 | 1 | 1300000 |
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管理服务 | 数据处理服务 | 1 | 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