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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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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主要职责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南宁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任务是: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培训。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培训骨干队伍建设。

  二是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力度。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南宁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是南宁市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为正科级,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核定编制6人,其中:管理2人,专业技术4人。现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专技九级1人,专技十级1人,专技十二级2人,管理九级1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105.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教育支出(类)61.26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培训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99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支出,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2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10.8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中专成人学历教育,中专后续教育培训,农民技术培训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105.03万元,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94.23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81.01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0.61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0.8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0.45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培训。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万元。

  ④资本性支出(类)0.35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基础设施建设。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5.03万元,比2022年预算107.86万元减少2.83万元,同比下降2.63%。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5.03万元,比2022年预算107.86万元减少2.83万元,同比下降2.63%。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61.2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培训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预算数为8.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预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6.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0.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培训。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培训。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5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1万元,同比减少4.95万元,下降90.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减少办公设备采购。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0.5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0.51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10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金额10.8万元。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内控报告编制服务费0.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年度绩效目标: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2.会计账务服务费3.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年度绩效目标:按时按量完成单位会计账务处理业务及部门预算、决算业务。

  3.综合业务管理经费0.7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单位工作正常开展。

  4.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与提升5.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年度绩效目标:举办南宁市农民教育培训业务骨干师资培训班2期,培训五县七区及乡镇业务技术骨干共计60人次。

  5.办公设备购置0.3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年度绩效目标:2023年度内采购大1匹空调一台。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单位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称解释

  (一)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如需通过表格呈现)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anning.gov.cn/xxgk/czxx/czys/t551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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