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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农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3-03-29

  玉林市农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
    (五)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渔业维权护渔。

  (七)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自治区标准。参与制订玉林市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玉林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玉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及玉林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一。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发〔2019〕47号),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设置为1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玉林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渔业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办综合科;另有市纪委派驻机构1个。

  (二)局属预算单位。

  根据玉林市委编办《关于调整玉林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玉编办〔2020〕144号),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共有直属单位2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8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13个。详细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玉林市农业科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玉林市农业信息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玉林市微生物研究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玉林市农产品和农机安全检测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玉林市经济作物工作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玉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玉林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玉林分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玉林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玉林市蚕业技术推广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玉林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

  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

  玉林市畜牧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4

  玉林市植保站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5

  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6

  玉林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7

  玉林市种子工作站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8

  玉林市农药检定站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9

  玉林市农村经济经营工作指导站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20

  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21

  玉林市动物检疫站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8724.06万元,同比减少1193.39万元,下降12.03%。2023年总支出8724.06万元,同比减少1193.39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财政2023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8724.06万元,同比减少1193.39万元,下降12.0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82.26万元,同比减少1359.83万元,下降14.2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财政2023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8724.06万元,同比减少1193.39万元,下降12.03%。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7197.21万元,同比增加65.92万元,增长0.92%。 

   项目支出预算1526.84万元,同比下降936.85万元,下降38.03%。主要原因是财政2023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8648.67万元,同比减少1268.78万元,下降12.79%。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648.67万元,同比减少1268.78万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是财政2023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2.26万元,同比减少1735.19万元,下降17.50%。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419.39万元,同比减少5.66万元,下降0.40%。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649.78万元,同比减少1.43万元,下降0.22%。

  213类农林水科目5543.25万元,同比减少1346.24万元,下降19.54%。主要原因是财政2023年总体批复资金减少。

  221类住房保障科目569.84万元,同比减少6.51万元,下降1.13%。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97.21万元,同比增加65.92万元,增长0.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80.89万元,同比减少77.91万元,下降1.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4.91万元,同比减少11.63万元,下降1.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17.26万元,同比增加2.28万元,增长0.55%。

  资本性支出预算3.95万元,同比增加3.9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82.62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3.67万元,下降4.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19万元,比上年增加0.35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务接待费上年未支出,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2023年部门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34.88万元,比上年减少3.17万元,下降8.3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34.88万元,比上年减少3.17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11.77万元,比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3.52%,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进一步压减会议费。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3.97万元,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2.92%,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0.13)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8.06)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进一步压减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53.22万元,同比减少116.01万元,下降43.09%。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2.1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8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科研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4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75.39万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1.加快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优化调整水稻、水果、中药材、食用菌、林下经济、生猪家禽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和壮大健康食品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电商农业,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2.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优化调整粮食生产结构,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

  3.严控非洲猪瘟扩散蔓延。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监测、应急处置、调运监管、督导检查等关键防控措施,严防非洲猪瘟疫情扩散蔓延,抓好生猪生产和猪肉产品市场供给,确保我市生猪产能稳步回升。

  4.提档升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建一批自治区级、县级、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为抓手,示范引领全市农业加快转型升级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5.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构建三产融合发展产业格局,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和农民就业增收。

  6.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创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等全国农村改革任务。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有序、合理流转。

  7.深入推进产业扶贫。突出抓好扶贫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种养加结合,推动产村互动、农旅融合,发挥农业园区集聚效应,不断拓展贫困群众增收空间和渠道。对辐射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密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重大倾斜扶持,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手段,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能力。

  (二)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为详见附表10、11、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 部门指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 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 农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表十一 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十二 “菜篮子”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十三 粮食安全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十四 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文件下载:

  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关联文件:

  


原文链接:http://nyncj.yulin.gov.cn/syqtlm/czyjs/czysjsgjf/t160627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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