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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社会农村工作局:
为深入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测任务
1.定量监测任务。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定量监测每千人1.7批次要求,对各县(市、区)抽检任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1)。各县(市、区)检测指标中的参数分别与市级检测方案要求一致,并尽快将抽检任务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含创建县)监测数量按比例适当增加,不少于600批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做好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确保全年检测任务圆满完成。
2.开展专项监测。豇豆是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从开始种植到采摘上市全过程紧盯不放,全面开展风险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秉承“有种必检”的原则,在上市季节实行月月抽检,样品比例比例不低于豇豆产量占全市蔬菜产量的比例,绝不能留下监管盲区。各县(市、区)需开展豇豆、韭菜、芹菜专项监测,不少于15批次,其中豇豆不少于5批次。由承检机构根据上市时间安排抽样。豇豆如因生产基地样品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可适当增加市场抽检比例。
3.附带合格证产品监测。鼓励生产主体通过自检或委托检测,主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例行监测工作中,对于未按要求附带合格证的产品应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比例。对于附带合格证,但是检测不合格的样品,要将生产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信用管理。
二、规范开展监测
1.抽检产品。市局组织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安排专项监测和飞行检查。各县(市、区)监测产品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涵盖本地的种植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韭菜、芹菜、豇豆等11个重点治理品种为必抽产品。适当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圳品”及设施蔬菜的抽检比例。
2.抽样对象。抽检对象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农户要占一定比例。抽样环节以生产基地、养殖场、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和屠宰场等为主,市场为辅,市场占比不超10%。抽样中要坚持随机抽样,如实记录样品产地来源,能记录到哪级就记录到哪级,尽可能详细;确无法掌握来源信息的,标注“来源不详”,评价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时视为来自抽样市。
3.推广速测。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和乡镇监管机构的巡查指导,落实农产品快速检测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支持其配备常规农兽药残留快检装备,加大检测比例,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推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将抽检任务层层分解,保障监测资金,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监测任务。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应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CATL)和资质认定(CMA),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对违反抽检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的,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应配合做好市级监测工作,按监测方案,于每次抽样前提供比抽样要求数量多一倍的生产基地及批发市场名单,由抽样人员随机确定,确保所抽样品能真正反映当地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
2.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把握好当地农产品上市时节,依据参照市级监测方案科学制定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合理确定抽样时间、抽样布点、抽样品种,并于市级方案印发后15日内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备案。
3.强化检打联动。对各级例行监测检测出的高风险不合格样品,农产品检测机构要及时将信息反馈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收到信息后要及时做好风险防控和预警,会同有关部门,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局。
4.做好数据上报。各县(市、区)要科学、公正地开展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各县(市、区)于每月月底前将定量监测进展调度表(附件2)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鼓励各县(市、区)将辖区开展的定量监测和快检检验数据上传至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市局建立定量监测任务进展月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每月开展的定量监测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在监测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杨小英 18634659815
电子邮箱:xzncpzj@126.com
附件:1.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任务分解表
2.定量监测进展调度表
3.2023年忻州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风险监测)方案
4.忻州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汇报(模板)
5.2023年忻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