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村级经济合同 助力乡村振兴
(通讯员 周智彬)针对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村级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切实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今年3月以来,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开展了村级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提级整改,从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价款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清理。
此次清理范围包含资源类合同、资产类合同、资金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审查重点为合同效力、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条款、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合同归档等方面,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市202个乡镇(街道)共 345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了此次清理行动,共清理村级经济合同6930份,发现问题1229条,合同涉及金额 7286.326万元,通过整改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26.275万元。
“搭帮市里镇里开展经济合同清理,帮我们一起想办法,终于把湖南大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拖欠10年之久的7.84万元水库承包费给收了回来,这些资金我们好用在美化村庄环境和民生改善了。”高崇山镇马杨村支书唐平凡开心地说道。2011年,该公司与马杨村签订了期限30年的承包合同,约定交款方式5年一次,6000元每年,但在支付了2年1.2万承包款后,因有矛盾就一直拖欠。经镇人民政府多方协调,双方多次协商终于解决了矛盾,收回了所欠承包款。
“村级合同管理,别看只是个“小切口”,如若管理不规范就会造成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流失,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乡村振兴大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构建完善预防不规范合同长效机制,通过建立村级经济合同签订鉴证制度、村级经济合同签订公示公开制度、村级经济合同乡镇(街道)备案制度、村级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有效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提级整改工作成效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