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海门区及通州湾示范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扎实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加快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27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资金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列“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
二、要落实《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苏财农〔2022〕66号)要求,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快户厕改造项目建设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年底前支出进度达100%(除质保金外)。衔接资金项目申报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要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优先支持整村推进户厕改造的项目村。要严格把控项目入库质量,做实做细项目入库审核。要夯实项目施工准备,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后,要抓紧抓好建设工作,相关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实施工作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省级户厕改造系统。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按规定公告公示。健全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促进持续发挥效益。
要加快制定农村户厕改造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备案。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政策的通知》(苏财农〔2022〕31号)执行。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南通市乡村振兴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