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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3-07-31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3〕287号)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7月21日

  

  河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给予支持。为指导各地落实好人员培训、集成示范、指导服务等项目任务,充分发挥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满足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需求,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大豆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以县域为单元,打造技术集成创新平台,筛选推广适宜品种,形成综合技术解决方案,落实大豆玉米等推技术提单产技术要求。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完成效果好的县(市、区),向大豆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全省科技引领优势产业发展试点县、农业农村部定点帮扶县和生物育种产业化试点倾斜。

  (二)坚持目标导向,分块实施。以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导向,完善技术推广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加大力度培育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促进基层农技人员更好履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壮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鼓励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个性化、全流程、高质量农业科技服务。以助力产业发展为导向,在有需要的地方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一批关键时刻顶得上、技术服务有特长的特聘农技员(含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下同)。

  (三)坚持过程管理,注重实绩。以创新农技推广服务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注重项目任务组织落实质量与助力产业发展成效,通过集中交流、在线点评、实地核查、交叉评估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评价,确保评价过程、评价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体现财政绩效目标。

  三、年度目标

  全省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支撑服务“三农”中心工作作用持续增强,在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猪稳产保供、农药残留治理、农业防灾减灾和生物育种产业化试点等方面成效突出。推介一批主导品种,推广1000项(次)以上的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500场(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对全省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培育1000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县域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1000名以上特聘农技员,重点开展技术、设施、营销等技术服务,发挥科技帮扶作用。培育10000名以上辐射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好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四、重点任务

  (一)做实稳产保供科技服务

  1.促进大豆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强化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作用,贯通农业科研、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主要依托市县农技推广机构、地市农科院所、大豆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等,协助建立健全大豆技术集成创新平台体系,聚焦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落实高油高产品种筛选、技术集成创新及推广普及等应用任务。

  2.强化稳产保供任务技术服务支撑。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要求,坚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介制度,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健全技术服务协作机制。着力支撑生物育种产业化试点、豇豆农药残留治理等重点工作。大豆玉米生产大县要针对大田单产偏低等问题,每县明确5名科技骨干,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培训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3.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落地应用。一是高标塑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增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各项目县要结合县域农情实际,加强行业协调统筹,建设不少于2个长期稳定、作用突出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支持南阳、许昌等11个省辖市,利用2022年度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奖励资金,开展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规范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管理,推进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认定。每个基地要按照标准统一树立“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带动作用。二是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增强农业科技辐射带动能力。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遴选科技示范主体,每个乡镇(区域)农技站对接服务不少于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将其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三是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支撑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各项目县要聚力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组成的县域农技推广服务团队建设,健全“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技术推广责任机制和“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机制,实行技术服务首席专家负责制,每个农技指导员负责指导5个左右行政村,加快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减灾技术指导服务,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二)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

  1.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一是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制度机制。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培训规划,创设线上培训“云学”平台,构建省级示范培训、市县实地培训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训相融合的培训模式,灵活运用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论坛交流等培训方式,优化创新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路径,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二是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各地要聚焦县域农技推广服务团队能力提升,完成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省市两级重点抓县域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和农技指导员培训,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项目县根据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分产业、分层次、分主体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三是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强化服务业绩考评激励,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挂钩,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成果申报、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2.优化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在53个脱贫县、60个生猪大县实行特聘计划全覆盖,每个脱贫县特聘农技员5名,每个生猪大县特聘防疫员20名。制定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指导意见,不断规范特聘农技员管理,核定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特聘计划实施县要完善遴选办法、规范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实行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做好特聘农技员信息化管理服务,完善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特聘农技员服务管理,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

  (三)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

  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引导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作业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不断提高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投入品精量施用等科技服务水平。发挥涉农科研院校在人才、成果、平台等方面优势,开展星级农技推广区域站与科技小院联建试点,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培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模式

  1.优化县域农业科技服务。在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全省科技引领优势产业发展试点县探索新型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推动县域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对科技特派团帮扶工作的承接作用,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特聘农技员招募、先进技术示范展示等工作。

  2.深化农技推广模式研究。坚持“一主多元”“一性三化”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原则,结合区域产业布局,突出应用导向,着眼服务效能提升,大兴调查研究。围绕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创新市场化农技推广模式,高站位、宽视野、多路径总结研究农技推广主体作用发挥、农技推广平台载体建设、农技推广制度机制创设等方面经验得失,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技服务模式,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五)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1.全力推进线上推广服务。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引导农技人员、科研专家、特聘农技员等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等信息平台开展线上业务培训与指导服务。优化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技术问答、农情预测预警、市场信息分析等多种类型服务,将农技人员平台问答情况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轻简化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农技推广”向纵深发展。

  2.强化平台应用与管理。继续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加强工作动态、文件材料、能力提升、主推技术、主体培育和示范基地等内容的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支持各地健全多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的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探索推进农技员、特聘农技员注册及核准机制,全面拓宽平台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五、项目资金安排和支持内容

  (一)实施范围。在保持实施范围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支持全省128个县(市、区,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分配与往年政策执行相衔接,体现绩效目标结果导向,向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点任务倾斜,项目资金测算按照基础因素(40%)、任务因素(55%)、绩效评价因素(5%)进行测算。

  (二)支持内容。1.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流量)费等;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所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等。服务补助按照各地有关差旅补助标准执行。该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35%。2.特聘农技员服务补助。由项目县结合产业需求自主确定,原则上特聘农技员服务补助不超过3万元/人/年。3.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示范主体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所需的物资投入以及培训观摩活动所需费用。该项支出不得低于项目资金总额的25%。4.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补助。主要用于各层级农技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包括教师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该项支出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30%。5.信息化服务建设补助。主要用于科研教学人员、基层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情信息咨询、技术科普、培训视频制作等信息化农技推广服务活动所需的费用。该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5%。6.其他补助。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宣传报道、绩效考评等相关费用。该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5%。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粮油作物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推动相关政策衔接配套,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沟通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各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编制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所辖项目县实施方案的指导审核。各省辖市及所辖项目县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电子文档随文报送(邮箱:hnsnjtg@163.com)。

  (二)加强绩效管理。各地要积极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等推进任务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工作月历制度,强化日常动态管理,紧盯执行进度,把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严格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挂钩。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30周年普法宣传等活动,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长图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河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项目任务分解表

  单位

  人员培训数(名)

  基地建设数(个)

  主体培育数(个)

  特聘农技人员数(名)

  种植

  畜牧

  渔业

  农机

  合计

  郑州市

  310

  114

  5

  8

  437

  16

  370

  

  开封市

  341

  51

  11

  15

  418

  16

  465

  84

  洛阳市

  495

  188

  22

  26

  731

  30

  665

  30

  平顶山市

  400

  80

  9

  4

  493

  18

  405

  25

  安阳市

  440

  116

  7

  0

  563

  24

  476

  79

  鹤壁市

  52

  16

  4

  4

  76

  12

  192

  55

  新乡市

  545

  61

  22

  10

  638

  22

  640

  90

  焦作市

  230

  98

  5

  8

  341

  14

  405

  

  濮阳市

  410

  154

  7

  

  571

  15

  420

  15

  许昌市

  290

  65

  7

  18

  380

  15

  500

  100

  漯河市

  230

  126

  17

  23

  396

  19

  360

  86

  三门峡市

  235

  49

  12

  6

  302

  12

  255

  5

  南阳市

  1015

  292

  55

  32

  1394

  50

  1380

  158

  商丘市

  690

  151

  20

  30

  891

  30

  980

  150

  信阳市

  851

  221

  48

  24

  1144

  30

  1150

  140

  周口市

  840

  210

  14

  37

  1101

  35

  1150

  215

  驻马店市

  850

  104

  39

  28

  1021

  34

  1286

  168

  济源示范区

  50

  20

  10

  6

  86

  4

  80

  20

  河南省水产科学

  研究院

  

  

  10

  

  10

  1

  10

  

  河南省黄泛区农场有限公司

  30

  

  

  

  30

  1

  30

  

  河南省郑州种畜场

  

  10

  

  

  10

  1

  10

  

  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

  

  10

  

  

  10

  1

  10

  

  河南省正阳种猪场

  

  10

  

  

  10

  1

  10

  

  河南科技学院

  

  

  

  

  

  1

  

  

  合计

  8304

  2146

  324

  279

  11053

  402

  11249

  1420

  

  

  附件2

  河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

  (10分)

  人员

  配备

  4

  ①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数占农技推广机构核定编制总数不低于9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②每个区域农技站配备工作人员不低于9名、每个乡镇农技站配备工作人员不低于4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条件

  建设

  4

  ①全部乡镇(区域)农技站配备必要办公设施、仪器设备,水电齐全,配备交通工具,可正常上班工作的得2分;每有1个乡镇(区域)农技站没配备办公设施或水电不通或没配备交通工具,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全部乡镇(区域)农技站配备生活设施,可吃饭住宿的得1分;每有1个乡镇(区域)农技站没配备生活设施或无法吃饭住宿的扣1分,扣完为止。③全部乡镇(区域)农技站配备培训设施并开展培训的得1分;每有1个乡镇(区域)农技站没配备培训设施或没开展培训的扣1分,扣完为止。

  规范化建设

  2

  全部乡镇(区域)农技站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制定服务网络图,明确农技人员聘用、推广责任、考评考核、多元推广、知识更新培训等5项制度的,得2分;每有1个乡镇(区域)农技站出现1项缺失扣1分,扣完为止。

  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

  (15分)

  培训

  管理

  3

  ①建立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计划和培训人员选拔办法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②受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全部建立培训档案的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

  任务

  落实

  10

  ①全县1/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的得5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数低于培训任务清单数的,每少1名扣0.5分,扣完为止。②按任务要求遴选并组织参加省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的,得5分;每少1名扣1分,扣完为止。

  培训

  效果

  2

  参加培训活动,学员满意率不低于95%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25分)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10

  ①建设不少于任务清单要求的示范基地数,基地合同期不少于3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得4分;每少1个基地或基地稳定性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②制定示范基地运行管理办法、示范方案(协议)、树立统一式样基地标牌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③基地年开展农业主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3项、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的,得3分;每有1个基地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

  5

  ①制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明确每个乡镇(区域)农技站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数不低于10个的,得2分;示范主体数低于5个不得分。②全县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规范科技示范主体管理服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③示范主体的示范带动效果共2分,提供5个以上科技示范主体增产增收典型材料,每个示范主体至少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可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

  10

  ①正式推介发布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制定技术操作规范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②组建农业主推技术指导团队,公开选聘技术指导员,明确技术指导员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制定技术指导员绩效考评办法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③依托示范基地对主推技术进行示范展示,且数量不低于主推技术总数40%的;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现场观摩等方式对农业主推技术进行宣传推介和推广的;对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给予有效指导的;完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广应用任务的,得3分。可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15分)

  信息化管理

  5

  综合项目实施在线填报、动态信息报送等对外展示情况评分。其中,项目县动态信息报送数量7条以上,省级审核通过率90%以上,部级审核通过6条以上得5分;低于4条不得分。

  信息化平台应用

  10

  ①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农技人员、示范主体比例不低于85%的,得4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②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信息人均不少于2条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③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率100%的,得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服务对象评价情况

  (10分)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评价

  3

  项目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度不低于95%的,得3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公共服务对象评价

  7

  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不低于70%的得7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组织管理(25分)

  组织领导情况

  10

  ①加强对农技推广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组织健全,行业配合良好的,得5分。可综合实际情况打分。②加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的组织领导,技术服务团队健全,得5分。可综合实际情况打分。

  资金管理情况

  10

  ①项目的开支设有专账得3分,不设不得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5分,可综合实际情况打分。③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有效执行得2分,可综合实际情况打分分。

  绩效管理情况

  5

  积极配合省、市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调度、绩效管理评价,认真上报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有关材料情况的,得5分。可综合实际情况打分。

  激励加减分项

  领导肯定性批示

  10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加5分;获得地市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1次加3分;获得县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加1分。以上最多加10分。

  正面宣传报道

  10

  中央主要媒体予以重点报道1篇加5分;省级主要媒体予以重点报道1篇加3分;农业农村部(厅)信息、简报采纳1篇得2分。以上最多加10分。

  负面工作情况

  

  项目实施有投诉事件、媒体负面报道并核查属实的;绩效管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0分。

  注:1.以上考评指标适用于对县(市、区)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主要任务的绩效考评,合计分值100分(不含激励加减分);2.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农业县数/农业县总数*100%(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农业县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遴选并正式发布年度农业主推技术;二是通过农业示范展示基地,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现场观摩等方式对农业主推技术进行宣传推介和推广应用;三是对县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给予有效指导)。

  

  

  

  

  

  

  

  

  

  

  

  

  附件3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线上评估评分标准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工作动态报送情况

  10

  各项目县每县报送7条有效动态得5分,报送5条得3分,报送3条得2分;省部级审核通过率超过90%得3分,超过80%得2分,超过70%得1分;所有工作动态标题、报送单位、图片等信息均完整得2分。

  组织管理工作动态与文件报送

  10

  每个项目县平均至少报送1条组织管理动态得2分;每个项目县平均至少报送1条文件材料得2分;工作动态和文件材料中包含补助项目实施、主推技术、特聘计划、培训等佐证材料各得3分。

  农技人员培训

  10

  各市县完成分级培训得2分,完成培训任务得5分,完成70%以上培训任务得3分,完成50%以上培训任务得2分,完成30%以下培训任务不得分;培训人数、培训手册、签到表、档案表、照片、培训内容等信息均完整地3分,每少一项扣0.5分。

  特聘计划实施

  10

  项目县特聘计划任务全部完成得5分,完成90%以上得4分,完成80%以上得3分,完成70%以上得2分,70%以下不得分。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工作得5分。

  示范基地建设

  15

  平均每个项目县建设至少2个示范基地得3分;所有基地标牌均符合要求的得6分,90%以上符合要求的得4分,80%以上符合要求的范得2分,70%以下不得分;所有示范基地均推广一项以上的主推技术得3分,80%以上得1分,70%以下不得分。

  主推技术到位率

  15

  每个项目县遴选推介了至少2项粮食类主推技术得5分;每项主推技术至少一个示范基地或一个示范主体进行推广示范得8分;主推技术信息填报完整得3分。

  主体培育情况

  10

  项目县主体培育任务全部完成得5分,完成90%以上得4分,完成80%以上得3分,完成70%以上得2分,70%以下不得分。信息完整度3分。示范主体关联至少一项主推技术得3分。

  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

  10

  全市使用率达90%以上得3分。人均上报50篇得3分,至少30篇得2分,至少20篇得1分。解答问题2分。提问、解答累计人均超过100条得2分,超过80条得1分。专家、特聘农技员、示范主体,全部使用APP的得2分。

  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10

  12月底前资金支出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低于的不得分。

  

  附件4

  

  

  

  


原文链接:http://nyj.nanyang.gov.cn/zcjd/5871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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