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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罚款200元!

来源: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3-08-27

  

  很多市民会习惯性

  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间

  但是这样的行为

  既占用电梯间、楼道等公共资源

  又堵塞了消防通道

  造成安全隐患

  

  

  “乱”停电动车

  许昌一男子被处罚


  为全面推动公安派出所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许昌市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依据《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针对住宅建筑的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停放电动车辆或者为其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要点问题进行谈论研究,积极对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和治安大队,成立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城区三个公安派出所成立联合检查组,根据前期全县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攻坚行动调研情况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居民住宅小区进行联合执法。8月10日上午,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在居民住宅区开展专项检查时开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第一张罚单。

  

  豫豫小课堂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飞线充电

  


原文链接:http://nyncj.xinxiang.gov.cn/Content/content/id/8851/cid/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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