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市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你单位推荐报送的2023年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收悉,经遴选、评审、土地性质核定筛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支持2023年烟台市果业高质量发展苗木、果园项目表(附件)中的各项建设内容。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主体高标准完成方案编制和实施。
二、规范项目管理。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项目管理组和技术指导组,加强工作统筹和技术指导,协调抓好落实。各实施单位要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细化举措,严格按照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开工建设,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规范进行档案管理,及时将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影像资料、监测数据等归档立卷,存档备查。
三、严格绩效评价。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监管指导力度,组织对所辖项目的实施、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指导和评价,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市局建立项目督查调度机制,在项目建设的关键时节、重要节点现场查看,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严格建设质量。各项目单位所确定报送的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原则上按项目申报书内容实施,确需部分调整的,务必于9月30日前修改完善并经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上报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内容,不得降低实施标准。未按要求实施的,一经发现取消财政补助资格。实际奖补资金金额以项目完成验收后确定数目为准。
年度项目于11月底前完成,各区市组织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审计和自验。12月10日前以区市为单位,将项目自验报告、绩效自评报告报至市局种植业管理科。
联系人:李明蔚、杨江亭, 联系方式:6247737
附件:2023年烟台市果业高质量发展苗木、果园项目表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