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6380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28 | ||
标题: | 市植保站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三大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综合防控示范区遴选的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3-09-28 | 终止时间: | 2023-10-11 | 来源: | 市植保站 |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级关于开展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我市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工作实际,现拟定在襄阳市直(襄城、樊城)范围内开展小麦、水稻、玉米等三大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综合防控示范点的遴选,通过示范、辐射、带动、引领全市范围内开展好三大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现拟定在市直范围内开展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综合防控示范区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襄阳市植物保护站
二、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小麦“一喷三防”专项;
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病虫害防治)专项。
三、遴选范围
襄阳市直(襄城、樊城)区域内农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经营主体或专业协会等。
四、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后,有意参加遴选的单位认真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组织行业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分确定10家合作单位(其中小麦5家;水稻和玉米5家。同一示范主体同季种植的水稻、玉米只能申报一个;不同季节种植作物可同时申报两个)。
3.遴选结果在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5.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管理单位指导、检查及专家结果验收;
6.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验收。
五、基本要求
1.示范承接主体具有对应的法人资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示范主体具备承接在田作物试验示范所需要流转土地不少于100亩。
3.示范区土地平整、沟渠配套条件好,规模化连片种植,交通便利,种植生产水平高,有较好的示范、辐射带动能力(有照片及具体情况说明);
4.示范主体有很好的经营理念,有能力承载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综合防控技术培训、观摩、学习交流能力;
5.能承接涉及农作物重大病虫综合防控相关试验任务;
6.有农作物试验示范推广的工作经验,在所在村组或乡镇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能力,承接过市级以上农业部门委托试验示范任务。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七、相关责任
1、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单位指导及检查,做好整个过程资料的记载、收集与整理,项目完成后,接受项目单位及第三方机构的审核验收。
2、项目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项目单位将追回项目资金。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除追回项目资金外,以后不再纳入本单位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同时对失信主体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襄阳市植物保护站联系。
联系人:李新斌,电话:13972267783
襄阳市植物保护站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