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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一个敢用,两个敢接 结果:行拘10日

来源: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23-10-12

  

  电焊作为一项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等特点而电焊工属于特种技术操作工种作业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或违规动火作业

  极易引发火灾

  

  
案例回顾

  

  5月30日17时42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红太阳不锈钢门窗加工部,一小货车发生火灾,无人员被困。

  
火灾烧毁了小货车驾驶室内的座椅及其他物品,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3.99万元。
事故认定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彭某某指使无证上岗的钟某某、邓某某违规进行焊接作业不规范引发火灾。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彭某文、钟某文、邓某敏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焊接作业作为一项重要工艺,

  在现代化工业生产和生活中,

  被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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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焊接作业操作过程中,

  很多安全防护工作,

  容易被忽视,

  一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就会埋下不小的火灾隐患!

  焊接作业是特种作业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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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牢记焊接作业安全知识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nyncj.xinxiang.gov.cn/Content/content/id/8946/cid/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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